今天去汀洲路看房子,遇到態度很差的仲介,是一定不會租了,只是遇到這種不是很爽的事情怎麼辦??
那你就換個仲介唄
我完全能體會妳的心情和孤立無援的痛苦: ( 一年了,不知你試過什麼方法?我們能做的只有: 一)申訴:消基會/消保官/媒體/仲介公會(可記過或罰錢等行政處罰) 二)諮詢:1.律師(市府/各區協調會/法院)--有免費10~15分鐘的諮詢服務。2.內政部不動產交易科 三)抓契約瑕疵(含審閱期) 四)蒐證所有有利證據 五)協調 VS.官司 ~~但你會發現沒有人真正CARE/處理我們的問題,所以要自救!~為此我成立部落格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better2vir/article?mid=1&prev=8&next=19 (節錄如下~ 急!網路號召--自保消費權益--買屋糾紛自己買屋被騙得很慘--但是法律無法保障消費者,盼大家的力量促成修法--保障買方權益! 1.寄信或貼上自己被騙的經驗 2.簽促成修法連署書 交給仲介公會、內政部、消保官、公平交易委員會及媒體,盼各機構正式消費者並懲處知法玩法的專業人士! 當初因賣方/仲介/代書承諾貸款...沒問題而簽約的苦主,特別是 1.核貸金額不足 2.未提供審閱期 3.未提供不動產說明書 / 授權書/印鑑證明 4.及各項口頭承諾卻未寫在合約知情事... 我問過律師,走過協調,寄過存證信函...由於當初沒有白紙黑字及 買方/仲介/代書 的持續說謊,被告之因善良相信別人的我們一點勝算都沒有...現在不但對人性失望,也哀世界是否有公平正義! ---契約法條--------盼連署--- 1.核貸金額不足,此條約可不成立(無條件退還已收價金) 2.申請房貸費率______%,□接受 □不接受 搭配信貸 3.代書是否已告之各項買賣雙方權利及義務□是_____(買方及代書簽名) 細項:............... 4.仲介是否已提供各項所需資料,並調查過買方之繳款能力□是_____(買方及仲介簽名) 細項:................ 5.賣方是否出是各項資料並保證產權及屋況...良好 □是__(買方及仲介簽名) 細項:................ *以上若有一項不實情形,將無條件解除契約,且受害者可項責任歸屬人求償 (求償比例________) *各細項將詢問仲介及不動產交易科各項規定,並載明於定期化契約附表
這問題很簡單
 
不要給他用就好啦!!!!要給他錢賺還要受他氣阿
這種仲介真的很沒職業道德
換仲介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