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NCC解釋文……之雖己分立門牌之共同家庭,惟如上下、左右或前後互通者,雖已分立門牌,但確有共同生活家庭之客觀事實者,得舉證證明為同戶,系統業者不得對其分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。
二、  「惟如上下、左右或前後互通者」門牌,根據目前全台上千用戶是「左右或前後互通」之共同生活家庭(業者獨厚豪宅有錢人),業者只收一戶。但相鄰上下樓公寓或大樓共同生活家庭,因受建築法規不得破壞結構及害怕台北市東星大樓地震災情重演,業者暴利式收費要求「打通」荒唐之邪惡行徑。只因NCC委員只會做官、各縣市地方主管機關公務員上行下效,更是屬於缺乏一般安全觀念,永遠不知民間疾苦的有錢人,屬於「惟如屠夫、知識或常識欠缺者」。
三、  NCC發言人李大嵩曾表示惟如上下、左右或前後戶者,共同生活即可,其話卻猶如屁話,地方業者唯利示圖、地方官員睡著了、還是…..吳揆還再睡…陳菊市長也好不到那去,睡昏了……不要….